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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团考察新疆花卉业及边贸情况的通知
闽花协〔2010〕34号
各设区市花卉协会,各有关单位:
为宣传福建花卉企业及其特色产品,学习兄弟省市发展花卉业的经验,经研究决定,拟于近期组团考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花卉业及边贸情况,并向各有关方面宣传福建花卉,推介福建特色花卉产品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时间
2010年6~7月,全程8~9天。
二、活动内容
1.考察乌鲁木齐、昌吉、喀什等地花卉市场、花卉生产基地和龙头企业等,重点了解喀什边贸情况,探讨我省特色花卉产品借道新疆出口西亚及中东各国的可能性;
2.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花卉协会开展工作交流,了解其发展现代花卉业的有关举措;同时,宣传福建花卉,推介福建特色花卉产品,探讨合作可能性;
3.其他活动。
三、参加对象
各设区市花卉协会负责人、全省重点花卉产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、重点花木企业负责人,限我会(含分会)在册个人会员或单位会员。
四、考察费用
考察费用按实结算,费用自理,具体金额待确定出行时间后通知。
本次组团计划人数不超过20人,凡有意参加者,请尽快与省花卉协会秘书处联系,报名截止日期为2010年6月10日。
附件:报名预登记表
福建省花卉协会
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四日
附件:
报名预登记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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